金融界年2月21日消息,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,擅自出售演出门票,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罚款人民币3万元。
据公告内容,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于年11月16日与年12月07日期间,存在未经批准,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行为。
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三条,构成了未经批准,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违规行为。对此,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者:天眼君